捐书育人、泽惠馆藏、沾溉当代、功在千秋。西城区第一图书馆热诚欢迎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读者向本馆捐赠文献。为做好对捐赠文献的管理和利用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接收捐赠文献原则
(一)本馆予以接收的文献范围
1、地方文献:记载本地区历史、政治、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内容的一切出版物,包括图书,杂志、报纸、图片、拓片、手稿、音像资料、电子文献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献。
2、中外珍稀古籍、舆图、金石拓片、名家批校本、名家手稿、革命历史文献、各地方志、家谱等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的文献。
3、近三年来正式出版的中文普通图书。
4、凡本馆缺藏的其他文献资料品种或复本量较少的文献资料。
5、有学术研究和史料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。
(二)本馆不予接收的文献范围
1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出版物和不符合本馆文献建设发展方向的文献。
2、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。
3、涂抹、水渍、破损严重,已不能再利用的文献。
4、 宗教性质的赠阅、流通图书,教科书、教学参考书及考试用书。
5、内容、时间失效,不具备学术和参考价值的文献。
6、缺乏连续性或者完整性的书刊。
7、加盖有其他单位藏书章的图书文献。
8、不符合本馆予以接收文献范围的非正式出版物。
9、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二、捐赠理念
自愿捐赠 无偿捐赠
三、捐赠方式
1、现场捐赠:少量和零散捐赠,捐赠者可直接到西城区第一图书馆一楼采编部办理相关事宜。
2、邮寄捐赠:通过邮寄方式,将计划捐赠的文献邮寄西城区第一图书馆采编部。
3、上门接收捐赠:大批量捐赠或者确有困难无法到馆,需捐赠者提前联系图书馆采编部,将捐赠清单发送给图书馆,经甄别确属接收范围的文献,商榷具体时间后上门收取捐赠文献。
四、捐赠文献处置
对于无偿捐赠的文献,本馆拥有捐赠图书的所有权,并可根据馆藏文献建设和有关要求进行相应处理,捐赠者一概不能取回。
五、捐赠文献权益
1、根据捐赠者意愿,可在捐赠文献图书扉页签名、赠言。
2、捐献文献后,本馆根据入藏文献情况向捐赠者颁发文献捐赠证书,以表致谢。本馆将捐赠者的姓名及所捐文献信息等相关内容,发布于本馆网站《受赠文献》栏目,予以宣传和鼓励。
3、对于已入藏图书,捐赠者的近亲属或后代凭本馆所赠送的捐赠证书,享有对捐赠文献的阅览、拍照和复制等权利。
附:捐赠联系方式
本馆采编部负责接收捐赠文献的相关事宜。
联系电话:010-66560051
西城区第一图书馆
2016年9月